兩年的時間究竟有多長呢?我不勇敢,我想點一首歌,叫做「阿月之歌」,http://mymedia.yam.com/m/1304517。
究竟兩年有多久呢?

如果是村上春樹可能會這樣描述:一年有365又1/4天,如果一天吃一顆蘋果的話,那就730又1/2顆,但是水果攤的老闆不會賣1/2的蘋果,所以姑且算是730顆蘋果好了,如果一箱蘋果可以放50顆的話,那就是將近15箱囉,應該可以堆滿半個客廳吧。

我不是村上春樹,當然不會知道村上會不會這樣描述,不過呢,我想跟大家說,兩年真的過得太快了,我還來不及好好想許多事情、明白許多事情,時間就像火箭一樣過去了。

去年的這個時候,我為了錢的事情跟俊傑大吵一架,所以當然沒有甚麼浪漫的結婚周年晚餐,或是一個值得紀念的禮物;今年的結婚紀念日,我一直處在工作的狀態,惟一稱得上紀念的事情是,我們一起去參加一個朋友的結婚喜宴,但是俊傑遲到了,我們沒吃到甚麼東西就回家了。我心裡一直在等待,等待看看俊傑會不會有甚麼表示,但是俊傑好像完全忘記這件事情了。不過回想起來,我自己應該檢討一下,如果我一直處在工作的情緒下,對方怎麼會想要羅曼蒂克的送你甚麼東西呢?

這一陣子我跟一位新編導一起到迪化街拍攝一個師姐,工作結束的那一天,從新店慈濟醫院回淡水的路上,導演問我一個問題:「真的很愛他嗎?」

真是一個單刀直入的問題。那時我們的車子正奔馳在台北環河高架橋上,台北的天空一片陰鬱,結婚那天天氣大概也是這樣吧。

「真的很愛他。」我這樣說。

愛太容易說出口的時候,會顯得很不真實。我想兩年前我應該不會輕易說出這樣的話喔。別人結婚的時候,都是一直期待結婚那天的到來,我卻是難過,越靠近結婚那天就越難過,覺得自己好像是拋棄家人去結這個婚,這樣代價會不會太大呢?有一天晚上,忍不住又悲從中來,就這樣哭到天亮,俊傑問我為什麼哭?我沒有辦法跟他說,他急得像熱鍋的螞蟻,深夜到佛前持咒,那天我不知道他在佛前祈求什麼,但是我是模模糊糊看到窗子亮了才睡著。

結婚那天,我們的好朋友烽哥開車載我們去士林地方法院公證結婚,不知道是那天日子太好,還是大家都急著在過年前結婚,總之那天地方法院可說是人山人海。我們在到達地方法院前打了一通電話給媽媽,到那天,只有媽媽願意接我的電話,我跟媽媽說,「媽,我要去結婚了。」

媽媽在電話那邊沒有說甚麼,我把電話拿給俊傑,媽媽跟俊傑簡短的說了幾句話,電話就掛斷了。俊傑在前座回過頭來對我說:「媽媽說,要我多鼓勵你。」

哎,我聽著眼淚都要掉下來了,媽媽知道我的勇敢和軟弱,她不擔心我後悔卻煩惱我會喪志。知女莫若母,我自己是在生下敬筑之後,才知道傷媽媽有多深,但是這些心情只能日後去彌補了。

「結婚的時候,兩邊的爸爸媽媽都沒有來,你現在看到別人家結婚的情況會不會難過呢?」導演又問我。

我不難過。如果我的過程是這樣的話,那是我的,我不難過。但是這一切都有後遺症,到現在我的心理上都還覺得,結婚是我跟俊傑還有敬筑三個人的事情,跟雙邊的家人的關係都很淡薄。我想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吧。

「你真的很勇敢。」導演下了一個結論。

我不勇敢。事實上我一點都不勇敢。我看著濛濛的台北城,只能這樣安靜的跟自己說。幸好有敬筑在,如果沒有敬筑,我不會有現在的人生,和現在的生活;所以來年我有一個心願,希望能常常把敬筑接回淡水來,一起度過屬於我們的天倫之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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