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晚女兒臨睡前,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來問她,但聽完她的回答我卻受到了一些震撼,同時心理也有些百感交集。


我問她早上出門上學的時候外面傾盆大雨,媽媽給了你五十元去學校福利社買包子吃,那剩下的錢呢?


女兒說她買了一個十元的包子,然後找回三十元,我問為什麼是找回三十元呢?他無法具體的回答而讓我想繼續追下去。
她又繼續說,然後班長幫他買了一瓶飲料十二元,所以還找回八元。那我問,所以你剩下多少錢回來呢?他說八元。
繼續追問下去,整件事情的始末讓我忍不住寫下來。
原來有個男同學陪女兒一起去買包子,男同學也很想吃,但是身上沒有錢,女兒自然的付了兩個包子二十元。
班長告訴她福利社有飲料,所以女兒才讓班長去幫忙買,這時班長和另一位女同學都想吃包子,但身上自然也沒有錢,所以為什麼只剩下八元也就不言可喻了。
女兒怕我罵他所以一值不敢講實話,我問是他們要你請客嗎?女兒說沒有,但我知道他們的意思,所以就把錢拿出來了。

末了我這樣告訴女兒。爸爸不會罵你,你別害怕,爸爸跟你一樣很喜歡請別人,但是以後你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請客,同時若他們沒有錢但還是很想吃,你也不一定要把錢拿出來,但若同學問可不可以請我,那我們可以大方些。

不過希望你身上若有五十元,一定不要全請光了,一定要留些給自己,我心裡有一句話沒說出來,千萬別跟你爸年輕時一樣那麼傻。還繼續告訴她,倘若你看到別人吃東西,但是身上也沒有錢,除非別人主動說要請你,不然也是不准要的,不可以向同學主動討,這樣很沒禮貌。
這件事情過去以叮囑他好幾回,也早確定它可以做到,但還是選擇再叮嚀一次。

這是我的女兒,我王俊傑的女兒,是母親第一次讓她帶錢到學校去,不知遠在南部的王媽,若知道了會有什麼感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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